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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逾期交房,还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不可抗力?

2021-04-26 01:26:16

2017年底至2018年初,我市多个小区发生开发商逾期交房情况,仅据笔者不完全统计即包括以下共计十余个小区:天津渤海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河西区格调绮园项目、天津豪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河西区金侨新梅江壹号项目、天津博雅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河西区北大资源阅城小区、天津海景晨阳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河东区翰澜苑小区、天津泰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发的滨海新区格调林泉小区、、天津华侨城地产有限公司开发的东丽区华侨城寄湖苑项目、天津市富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河东区富豪新开门小区、天津天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宝坻区宝境檀香小区。(除本所代理的小区外其他小区逾期交房的信息来源为互联网信息网址https://www.sohu.com/a/211628539_99910277,笔者未作进一步核实,如对相关单位个人权益造成影响请尽快联系笔者修改)

上述小区约定的交房期限大部分是在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但直至笔者撰写本文的2018年4月均尚未通知交房,而根据部分小区的通知,预计交房期限已延期至2018年8月,相对于合同约定的交房期限将延期8—12个月。由于很多业主购买商品房是为了给子女落户上学,一旦房屋权属证明不能在2018年小学生招生报名前办妥,将很有可能影响业主子女到理想的学校就读,其影响将是金钱难以计算的。(此类问题尤其以学区房小区如格调绮园、北大资源、格调林泉等小区比较突出)

对于逾期交房责任的承担,部分开发商及时与业主沟通协商,通过抵减物业费、水电费以及现金赔偿等形式与业主就逾期交房违约责任问题自行和解。但也有相当一部分开发商只是对逾期交房情况进行了通报,并拒绝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其主要依据是自2015年起至今,政府部门曾多次下达停工令,大部分与治理大气环境有关(另有部分与全运会等重大活动有关),尤其是2017年8月25日,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要求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施工、水泥搅拌及浇筑等工作,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方石作业,即“停工半年”文件。开发商认为停工令是政府行为,属于不可抗力,停工令所涉期间应当对交房日期进行顺延,因此而导致的逾期交房,开发商不予赔偿。

对于开发商的抗辩,很多业主并不认可,,但部分开发商表示,赔偿必须有明确依据,现在开发商认为存在不可抗力不应赔偿,业主认为应当赔偿,这种争议以前也没有太多案例可以参考,。。

到目前为止,已有5个小区,。

开发商关于停工令属于不可抗力的抗辩理由是否能够成立,以及相关案件的进展,请各位朋友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财房有说法”,我将在该公众号内长期支持更新我和朋友们对房地产案件的观点以及相关案件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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