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旅行证明
内地居民来港时,可分为“经商”和“个人原因”两类。因公务来港的,、。由于来港、探亲、经商等原因,其他台地需要到公安部门申请进出港澳通行证。进出香港和澳门的通行证必须附有有效的签注,签注分为两类:个人旅行签注(F签名)和团队旅行签注(L签名)。在开设“个人旅游”签注的城市,居民必须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签注,每三个月、两个月内分为四类,一年一、两次。在没有“个人旅游”签注的城市,居民必须根据旅行社的要求,参加国内旅行社组织的“香港游”旅行团,申请“团队旅游”签注。
在香港逗留的期限
个人旅行签注(F签名):每次不超过7天。例如,游客在1月1日24:00之前进入香港,最迟必须在1月8日24:00之前离开香港。团队旅游签注(L签名):旅行社根据旅行路线安排逗留时间。
对“个人旅游”开放的城市
目前,全国有49个城市开放“个人旅游”背书,包括:
北京
天津
上海
广东省:中山、江门、佛山、东莞、广州、深圳、珠海、惠州、韶关、河源、湛江、阳江、汕尾、茂名、揭阳、汕头、潮州、清远、梅州、肇庆、云浮
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
浙江省:杭州、宁波、台州
福建省:福州(仅市区),泉州,厦门。
四川省:成都
山东省:济南
辽宁省:大连沈阳
广西:南宁
海南省:海口
湖南省:长沙
贵州省:贵阳
云南省:昆明
江西省:南昌
吉林省:长春
河北省:石家庄市
河南省:郑州
湖北省:武汉
安徽省:合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