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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景区摔伤 保险公司该不该理赔

2022-04-28 01:14:58

骑马受伤损失了8万美元。

胡先生的经纪人匡立斌说,在2010年的“五一”节期间,胡先生组织了一个团体参加为期两天的旅游,并委托旅游公司在离开前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旅游时,风景名胜区的马吸引了胡先生跳上马。胡先生知道自己在途中从马背上摔下来,花了25000多元进行52天的治疗。出院后,胡先生与景区达成了赔偿协议,同意景区赔偿医疗费用,并对后续医疗事故赔偿8万元。

保险公司认为保证金补偿是适用的。

据悉,旅游公司与永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永成保险)签订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随后胡先生起诉永成保险。

永成保险在法庭上辩称,胡先生已获得景区全额赔偿,而保险合同则规定,只有在景区赔偿存在差异时,才能支付医疗费用赔偿原则。

,保险也必须支付。

,如果游客在景区获得全额医疗赔偿,保险单并没有明确免除他们的赔偿责任。因此,旅游者有权要求保险赔偿。

2011年4月,该医院裁定,保险公司支付了2万元的医疗补偿,住院补助总额为5200元,为期52天。

,。

在上诉时,保险公司说:

医疗赔偿不等同于医疗费用赔偿。医疗赔偿是指“旅游者从社会福利机构的第三人医疗保险中获得赔偿后,保险公司只支付其余部分,最高支付额以保险合同为限”。这是保险业的实践,也是保险业的实践。

在景区得到充分补偿的情况下,如果保险对医疗补偿进行补偿,将引发旅游者的道德风险。

在审判后,:

该行业的做法不符合合同协议。根据合同,医疗赔偿保险应理解为“发生保险事故后在治疗过程中发生的合理和必要的医疗费用”。

根据保险法,游客在受伤后可从景区获得赔偿,这与保险公司的索赔没有冲突。

保险公司损失了75%的赔案。

。副总裁宋涛在接受“重庆晚报”采访时说,在过去四年里,保险公司的诉讼损失率更高,2008年和2009年平均为60%,2010年为70.45%,2011年为75%。高失败率不仅会动摇公众对保险的信心,而且会大大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

保险公司败诉的原因有三:

第一,合同签订时,保险公司不履行免责条款的明确义务;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当保险合同中的正式条款发生争议时,。

第三,我国保险立法相对较晚,保险从业人员没有跟进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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