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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术语“套餐”比“全险”更合理

2022-06-17 22:49:32

在理赔过程中,大多数车主发现自己购买了“全额保险”,但遭到拒绝赔偿,因为整个保险不包括涉水保险,汽车发动机的损失无法解决。有一段时间,老板大声说他被骗了,而既定的专业术语“全面保险”又一次降低了保险业的诚信。在这方面,业内人士建议,保险业应禁止“全面保险”,而不是“一揽子”可能更合适。

整个风险并不是“完全”的。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PICC)索赔官张江成告诉记者,汽车保险条款的结构是主要保险加上附加保险。通常,所谓的“全面保险”实际上只是商业保险中的四大风险-汽车损坏保险(自用赔偿)、三种风险(对他人的赔偿)、盗窃和救援以及车辆工作人员的责任保险。这些主要风险也有自己的豁免范围,因此需要补充额外的风险。如果您对汽车损坏风险中的发动机损坏不负责任,您需要承保水的风险才能得到赔偿。因此,雨后车辆拒付赔偿的重要原因是许多车辆不购买涉水保险,发动机进气量造成发动机损坏,保险公司不理赔。

根据保险公司的规定,如果汽车起泡,如果你购买涉水保险,那么即使发动机损坏,你也可以投保。没有购买水保险,在汽车起泡后,除发动机损坏外,汽车其他损坏部位可行走汽车损坏风险,发动机维修只能由车主自己承担。

记者还了解到,不仅涉水保险,而且自燃、划伤、玻璃险,无论是免赔保险还是其他类型的保险,都不包括在整个保险中,都需要单独投保才能获得赔偿。对此,太平洋保险公司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全保险”其实只是保险公司的一个销售术语,不是一个具体的概念。由于在汽车保险推出之初,保险事故相对较少,而车辆损坏保险、三险、盗窃保险、车辆人员责任险四种险种基本上也涵盖了大部分理赔范围,所以习惯上成为“全险”,但随着各种事故的发生,如不同洪水、自燃等事故的发生,再加上车主的不同需求,车辆保险的附加险种也逐渐增多。因此,“完全风险”的概念产生了人工认知的错觉。

行业内部人士建议更改“软件包”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认知错位,一些保险销售人员为了迎合车主,吸引顾客,也是有意或无意误导消费者在销售。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购买了全额保险后,他们对理赔的期望值过高,遇到了无法解决索赔的特殊问题,造成了很大的问题,这是索赔纠纷解决的一个重要来源。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延苏今年公开大声疾呼,“禁止在保险销售中使用‘全风险’这个词,否则很容易被欺骗或误导。

记者了解到,平安汽车保险公司现在明确禁止销售人员使用全面保险的概念向客户介绍保险。平安财产保险集团(Ping An Property Insurance Group)汽车部门主管李经理表示:“汽车保险的条款和条件是严格的合同格式,内容确实非常复杂。一些重要信息不可避免地会被淹没。平安保险公司(F.P.A.)的销售顾问将尽力在保险时向车主介绍这些条款。最近,我们将这些条款的重要部分翻译成在线图片的语言,让消费者能够阅读和理解它们。”她还建议禁止汽车保险销售,而改用“一揽子”可能更合适。

为什么“一揽子”更合适?

首先,从保险类型构成的角度看,一揽子保险比完整的保险点更明确,即“主要保险附加保险”,所有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种类。

其次,从汽车保险费的角度看,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降低成本,最大限度地利用保费。

最后,从购物渠道的优势,业主可以定制自己的汽车保险包通过互联网,电话等手段DI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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