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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自己车辆相撞

2022-06-10 21: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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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事故中,业主不能同时是被保险人和侵权人。“

车主的两辆车相撞损坏,保险公司拒绝赔偿,双方没有打官司。

陈拥有一辆宝马SUV和一辆丰田皇冠轿车。2014年7月4日,陈将他的丰田皇冠轿车借给他的朋友黄某驾驶。结果,黄驾驶丰田皇冠轿车撞上了当时开着宝马SUV的陈,对这两辆车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交警认定黄对此负有全部责任。陈先生支付了71131元的宝马越野车维修,以及相关的拖曳费和评估费。由于丰田皇冠汽车在保险公司投保了第三者责任保险,陈某向投保丰田汽车的保险公司索赔了宝马越野车的损坏。保险公司拒绝了索赔,理由是事故双方的车主属于同一人。

在审判期间,陈冠希自己的宝马SUV是否被丰田皇冠汽车损坏已成为争议焦点。陈认为,保险条款不同意两辆车发生事故,当车辆属于同一人时,保险公司不赔偿财产损失,所涉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是故意的,也不属于道德风险的范围,因此保险公司应当得到赔偿。

保险公司说,保险人或其允许的人驾驶车辆,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保险公司赔偿,而在这起事故中,两辆车都归陈所有,陈不是“第三者”,不构成保险责任。

,保险人在第三人责任保险中的责任是以被保险人的责任为基础的。由于被保险人不能成为自己的侵权人,即不存在构成责任事故基础的侵权法律关系,因此,由于被保险人因机动车事故而造成的人身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作为责任保险的受害者不能向保险人要求赔偿,这是责任保险的基本原则。因此,在同一责任保险事故中,被保险人不能成为第三人。陈要求丰田皇冠汽车保险公司赔偿他的宝马越野车的维修和其他损失,没有法律依据,。因此,一审判决驳回了陈某的所有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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