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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汽车连年降价

2021-02-15 22: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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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WTO后,我国汽车进口关税逐年下降,国内汽车市场零售价格也一路下跌。对于同一品牌的汽车来说,一年后下降20,3万元并不罕见。业内人士提醒,保险户在汽车更新时要考虑到汽车价格下降、贬值等因素,减少保险金额。广州媒体日前报道,顾客曾于2004年底购车,购车价格为150000元(含购车税),2005年1月第一份保险单由150000元确定。今年1月,当曾先生续保时,他仍以150000元投保。结果,不久前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对汽车造成了严重破坏。保险公司目前只赔偿了这辆车的实际价值,即112800元。投资150000美元,为什么只支付超过110000美元?

保险公司解释说,保险公司的理赔符合“赔偿原则”,即赔偿金额不应超过汽车的实际价值。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根据新车的购买价格减去保险事故发生时的折旧额确定的。

发生事故时,汽车市价降至130万美元,扣除折旧费(折旧费=保险事故发生时新车的购买价格)和被保险人汽车使用的月数(0.6%),曾先生的车间价值仅为1128万元人民币。记者联系了沈阳的几家保险公司。

沈阳中国联合保险公司有关负责人说,我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或者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额保险无效。因此,汽车损坏保险索赔最终根据汽车的实际价值得到赔偿。

为了防止会员续保的第二年发生损失,保险公司一般会提醒客户在续保时降低保险金额,并尽一切义务通知客户。保险公司不能拒绝保险金额的,会员可以在会员发现多收保险费后,向保险公司申请退还多收保险费。

安邦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汽车损坏保险合同有相关规定,新车一般年折旧6%,第二年保险金额将不同程度减少。投保汽车损坏和盗窃时,应注意车价的变化,不要覆盖,尽量不要卧底。如果汽车价格为100000元,车主只承保5万元的汽车损坏保险,保险公司也会按实际维修费用的50%支付赔偿,因此不能起到很好的保险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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