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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儿教育年金分红保险案例详解析

2022-06-13 21:38:44

类别=“FN-清楚”>个案:平安金童教育年金保险(股息型)保险责任

  1.大学教育金:被保险人生存至18、19、20、21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

  (1)交费期为5年的,“大学教育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0%;

  (2)交费期为10年的,“大学教育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60%。

  2.生活费津贴:被保险人自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起,每月到达合同生效日在该月对应日仍生存的,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生活费津贴”:

  (1)交费期为5年的,“生活费津贴”为基本保险金额的4%;

  (2)交费期为10年的,“生活费津贴”为基本保险金额的9%。

  上述“生活费津贴”给付至被保险人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前一日终止。

  3.成家立业金:被保险人生存至2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我们按下列约定给付“成家立业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1)交费期为5年的,“成家立业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

  (2)交费期为10年的,“成家立业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3倍。

4.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以上所称的基本保睑金额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

以上是以平安的教育分红险为例对教育金分红险的大学教育金、生活津贴等给予了解析。别的教育金分红险保险一般也会有这些保障项目,但是有些保险公司的具体的保障内容有些许的区别,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仔细看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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