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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新出台的汽车和船舶税政策的刺激下,北京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的销售情况令人欣慰。这些新车主大多是第一次买车的年轻人。虽然他们知道新的2012年汽车和船舶税政策对使用新能源的小排量和乘用车有好处,但他们不知道申报北京汽车和船舶税的程序需要什么材料。车辆和船舶税的缴纳应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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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这些新业主成功完成汽车和船税的支付,北京地方税务部门专门介绍了北京汽车和船税支付程序的一些网站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并公布当地税务官员网站的电子邮件和服务电话号码,随时接受业主的咨询。
北京汽车及船舶税按年度申报,每月计算,一次性缴纳.报税期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申报北京汽车船舶税需携带的资料:纳税人办理车辆船舶登记手续的,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登记证(船舶登记证)和去年的车辆、船舶纳税证明(或者载有已缴车辆、船舶税信息的支付保险单);纳税人未办理车辆、船舶登记手续的,纳税申报时,应当携带有关的技术指标证明文件,如出厂船舶合格证(船舶技术资料证明文件)。其中,购买新车和船舶的纳税人还应当提供汽车销售统一发票(船舶购买发票)等证明材料,记录车辆和船舶的购置时间。
购买或者不缴纳北京汽车、船舶税手续的,纳税人应当在当地税务机关出具减税、免税证明后,办理强保险业务。个别纳税人须携带车辆制造厂证明书及购买发票。对于主要使用于农村地区的农村居民拥有的摩托车、三轮车辆和低速卡车,纳税人在办理强保险业务前,必须携带车辆登记证、汽车厂证、户籍等证明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发放减税和免征证。
保险机构向纳税人缴纳车辆税的,保险单中的完税信息是今年北京市车辆纳税申报完成的证明。要求纳税人出具完税证明的,,应当在下一个10个月纳税后,按照实际收税政策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