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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车投保后未上牌就出事故 保险公司拒赔输掉官司

2021-11-03 22: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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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朱先生4日给新车投保了强力保险和免赔险,损失26600元。朱先生没想到的是,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他被拒绝赔偿,理由是他没有获得执照和驾驶执照。6月28日,,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朱先生的损失,承担诉讼费用。

去年5月22日,荆江民营企业的老板朱先生为他的新进口汽车投保了一年的强力保险和无偿车辆损失保险。由于该车是进口汽车,需要到台州市地级车辆管理学院取得牌照和驾驶执照。同年5月26日上午,朱先生驱车前往台州办理车牌、驾驶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在返回靖江的途中,这辆车和一辆电动汽车被损坏。6月5日,保险公司上级管理部门作了车辆固定损坏报告,证实朱先生的车辆损失为26600元。朱先生就此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但被拒绝。保险公司认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不能承担事故发生时的赔偿责任,没有车牌、没有驾驶证书等。朱先生为此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有关此案的争议是,被告的保险人在投保时没有就保险公司的免责声明向原告作出明确的陈述。被告的保险公司无法向原告朱先生证明保险条款中与解除保险人责任有关的条款的内容、含义和法律后果。被告提供的保险单和保险单只记载了保险车辆的发动机号,号码号为空白,证明当原告知道原告的保险时,保险车辆不处理车牌或驾驶执照,保险手续仍由原告办理,被告被视为放弃了免责声明。因此,被告的免责声明对原告没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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