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保险溯源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强险去年巨亏72亿 创新高差异费率或能解困局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强险去年巨亏72亿 创新高差异费率或能解困局

2021-03-27 00:52:58

类=“FN-清除”

“现在机动车辆的数量逐年增加,强制保险作为强制性保险的支付实际上会赔钱吗?这是没有道理的。”田先生是北京的一位车主,已经开了十多年车了。他不仅对保险公司的强保险提出了一些抱怨,还说他无法理解保险公司每年遭受的损失。

事实上,强保险披露的年度经营年报实在令人难以理解。自2006年开始实施以来,洁强保险在2008年利润微乎其微的基础上损失了一年多,中国保险协会8月4日发布的2010年强保险信息披露报告中的数据更是令人惊讶,2010年强保险业务的经营亏损达到72亿元的新高。

造成巨大损失的原因

至于“自掏腰包”保险,业界普遍同意,直接原因是保费不足以支付日益增长的补偿。

与近几年的强保险年度运营数据相比,由于人身伤害赔偿标准、医疗费用、汽车零部件价格和维修时间等因素,强保险案件的平均补偿从2007年上半年的3498元增加到2010年下半年的4930元,补偿率也从2008年的68.6%上升到2009年的78.0%,2010年达到82.3%。

中国保险合作坚强保险工作组专家陈东辉说:“由于赔偿增长高于成本下降,综合成本上升了4.2个百分点,去年行业综合成本率达到112.9%。超过100%的综合成本比率意味着承保亏损。”

一方面,补偿水平逐年上升,另一方面,平均保费正在下降。

“自实行浮动汇率奖惩办法以来,强力保险业务利润更低,各公司基本处于亏损状态。”一家大型财产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2008年中国保监会下调强保险基准费率后,普通家用汽车保费由1050元降至950元,强险总保险责任限额由6万元提高到122000元,如果业主有良好记录,则每年降低10%。

据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2007年上半年,中国保监会续保业务单保险费为1406元,2010年下半年降至1074元。此外,经过3年的经营后,86%的续期车主可享受减价,其中61%的汽车续期收费较低30%。

财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还透露,另一个严重保险损失的主要原因是人为成本转移,这也是业内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

大多数车主交通保险和商用车保险同时投保。这两种保险是保险公司实际运营中的一组人,部分费用既可以包括在商用车保险中,也可以包括强险。目前汽车保险竞争激烈,尤其是在电力营销领域,因此由于盈利原因,公司会有意或无意地将部分商用车保险的成本转移到交通保险,从而导致强险账簿上的损失。负责人说。

根据中国保监会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本保险费率,而中国保监会总体上按照“不损益”的原则批准。因此,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如果保险利润强劲,利率可能会降低,相反,如果同比亏损,则有可能提高费率。

区域差异率

最近几年,强保险又出现了新的亏损,这是否意味着保险费率会增加呢?在这方面,中国保监会日前已明确表示,将在不增加整体社会负担的情况下,推行地区差别税率试验计划。考虑到当地的差异,这意味着在全国实行了五年的强制性保险费率将不再是“一块铁”。

一般认为,根据地区差异、车辆差异等因素,确定支付风险的差异化率,使风险水平与费率水平相等,实现保费负担的公平性,是解决强保险经营困难的途径之一。

事实上,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中国保监会已开始推动个别地区对高风险率的支付进行试点研究。2010年10月20日,中国保监会向江苏省保险业监督局发出批准,批准实施江苏省差别费率改革试点,指出这是为了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支付风险率的形成机制,促进支付风险水平与风险的合理匹配。

据了解,江苏之所以被视为强保险区域化的试点对象,与强保险的严重损失有关。目前,我国强保险的盈亏各占一半。上海、浙江、江苏等东部地区损失严重,而中西部地区的补偿率相对较低。

由于支付标准不同,东部地区风险后的补偿额一般高于中西部地区,部分死亡赔偿金的差额可能超过100000元,因此统一比率意味着欠发达地区正在对发达地区进行补贴,这确实不合理。上述财产保险公司四川分公司负责人表示。

此外,数据显示,不同类型车辆的补偿率也有很大的不同,如营运货车、拖拉机等损失72.4亿元,而私家车损失较小,这也意味着私人业主在补贴卡车和拖拉机的保险费。

由于各种费率的浮动因素和车辆模型的复杂性,江苏尚未出台交通风险地区差异费率的正式改革方案。

一位业内人士说,除了江苏,浙江也在申请试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强保险的地区差别费率无疑是一大趋势,从这些数据来看,中国保监会很可能加快晋升步伐。”上面的人说。

观察

交通保险管理模式亟待改变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深层次上看,强大保险的巨大损失与现有的商业模式有关。

第一所经济贸易大学教授朱俊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胶强风险应该贯彻“无利、无损失”的原则,另一方面保险公司应当在商业上经营。这样,在确定保费率和商业公司对利润的需求时,必然会产生“无利润也不亏损”的原则。如果保险公司赚钱,公众会认为这违反了“无利润,没有损失”的原则;如果保险公司损失了钱,没有人认为它将使中国陷入死地。

针对改变强保险经营模式的号召,中国保监会表示,,与有关部门深入研究强保险业务模式,就建立科学的费率机制提出意见和意见。本文对国际强保险的商业管理模式、代理模式和社会保障模式的特点、实施环境、利弊等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以期促进和完善我国的交通保险商业管理模式。

朱俊生认为,要真正实现“无利不亏”原则,商业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应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只收取固定的代理费,不承担经营风险。同时,政府对强力保险免征营业税。

不仅如此,中国保监会还首次表示,应积极研究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强保险的问题,引进吸收国外交强保险业务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推动我国强保险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在当前的环境下,外资保险公司应该放开经营强大的保险,外国保险公司可能会引入一些新的解决方案,以实现财产保险公司的盈利能力。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延苏此前曾建议。

一家财险公司车辆保险部门告诉记者,大部分强保险与商用车保险销售捆绑在一起,所以即使保险损失大,商用车保险的利润仍然可以弥补强保险的损失。而且强保险的覆盖范围很大,对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来说,涉足强大的保险可以使其更快地扩大市场份额,因此,不仅中国的保险公司仍然认为强大的保险是有利可图的,而且有丰富汽车保险经验的外国保险公司也一直觊觎这一领域。(叶琪)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