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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离婚后投连险保单如何处置

2022-05-15 02: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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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投资热潮带动了投资相关保险的快速发展.当夫妻分手并协商离婚时,如何将他们分割为一份保险单,有时会给一往情深的夫妇带来困难。

曾经有一对夫妻,两年前他的妻子买了投资连接保险,粉丝付了300000元保险费,投保人和投保人都是自己的,而且没有指定的受益人。两年后,这对夫妇分手,开始谈判离婚。然而,没有就妻子购买的保险单的分配达成协议。丈夫认为保险金来源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保险本身是一种投资,应将其划分为夫妻共同财产,他有权获得150000元。但是,妻子认为保险单的性质是保险,而不是财产,不能分割;此外,保险费已经交给保险公司,他们失去了保费的所有权,只能期待未来的投资回报,所以他们不能分割;妻子还说,当她投保时,丈夫也知道,而且没有异议。保险合同明确规定他是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这意味着丈夫同意拥有300000元,但现在他只是忏悔。

面对这场争论,人们看到了仁爱。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关义生表示,问题的焦点在于该政策能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明确定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入、继承或给予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除外)、一方对个人财产的投资所得、男女双方实际获得或应当获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实际获得或应当由男女双方获得的养老保险福利,应当赔偿破产和解。由此可见,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投资财产包括股票、债券、投资基金股份等。

但是,保险的风险是一种有价证券吗?有些人反对保险是保险,提供保护是根本,因此保单不被视为证券。但也有人说,随着保险理论的发展和保险产品的创新,保险与银行、信托、基金等都有着越来越多的整合趋势,特别是投资保险、全民保险等保险产品属于投资与保险保护一体化的范畴。根据不同的结论,得出了不同的结论。

关义生说,不可能一概而论。如果你在离婚时退出保险,收益将归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并在扣除手续费后平分。如果被保险人在离婚时愿意维持保单的有效性,因为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投资,它更多地反映了保险的财产属性,而不是保险保护的个人属性,因此妻子有义务向丈夫支付一定的费用。

案件提醒

俗话说,一天的丈夫和妻子一百天的恩典。夫妻也是一种缘分,既然命运已经精疲力竭,也好分离,也可以视为深情和正义。然而,这一财产分割纠纷也提醒广大投保人在保险签名时要有明确的态度,并有书面协议,以免事后公布于众。毕竟,保险在法律上也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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