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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与现行车辆保险条款相比,征求意见草案调整了车辆损失保险的承保和结算方式,删除了十几条免责条款,简化了索赔数据,优化了条款和规定。其中,保险汽车价格双方的约定、驾驶执照失效也可以得到赔偿,“当第三者造成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可以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已成为最受关注的三个亮点。
中国保险协会表示,这项规定于11月5日结束,供公众咨询.下一步将是完善条款,并在年底前为官方披露设定风险匹配率。
双方进行谈判,以确定卡的价格。
针对近期商用车保险市场“高保险低补偿”的热点问题,征求意见草案明确规定,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应根据保险时被保险人的实际价值确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时的实际价值由被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时扣除购买价格折旧费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者根据其他市场的公允价值确定。理赔时,应当承担被保险人机动车的全部损失,保险人应当根据保险金额计算赔偿;发生被保险人车辆损失的,应当按照实际修理费在保险金额内计算赔偿。
你也可以因为你的驾驶执照的失败而得到补偿。
同时,草案还从原商用车保险条款中删除了“无效驾驶执照或不合格考试”、“发生保险事故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驾驶执照、执照号、临时驾照或临时移动卡”、“未经如实告知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等十多项免责条款,均列入保险责任范围。同时,原条款的扣减率也有所降低。
保险公司预付款
为了解决频繁出现的“无责任”问题,该条款还规定,第三人对被保险人机动车造成的损害将造成保险。
因此,保险公司在保险金额内提前支付被保险人,保险公司行使被保险人以赔偿金额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未来,在第三方责任保险中,保险公司将先提前赔偿,然后代位求偿。
,与现行规定不同的是,“目前,事故应根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比例来支付,现在无论是否负有责任,他们都可以直接向他们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一旦确定了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就会赔偿他们的损失,避免给被保险人带来的麻烦。”
简化索赔程序
为了减少客户在理赔过程中提供单据的问题,示范条款简化了商用车保险索赔的信息,如不再要求车辆损失保险索赔提供营业执照或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不需要提供驾驶执照复印件、驾照正本、全套原始钥匙等。此外,示范条款还直接包括了额外保险的保险责任,如“培训车辆特别合同”和“汽车租赁车辆丢失的法律费用”等,在原商业车辆保险中直接纳入主要保险责任;同时,还保留了10种额外的风险,如玻璃破碎、自燃损失和身体划伤的风险。
2011年9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自2001年10月中国保监会宣布广东作为汽车保险费率改革试点以来,我国的商用车保险费率市场化已经走过了十年的历程。公众对这次商用车保险改革的反应是什么?消费者的疑虑是什么?结果表明,简化索赔程序在网民中最为普遍。
70%的使用者购买商用车保险。
73.3%的被调查用户购买了商用车保险,商用车保险达到了较高的普及率。
简化索赔程序最受网民欢迎。
汽车网民对商用车保险新规则的调整感到满意。其中,简化理赔程序是网民中最受欢迎的,31.3%的网民认为这对人民最有利,其次是“保险公司先付”(26.8%)和“删除14条免责条款”(23.2%),而更改“高低索赔”则被认为是效益最低的(18.7%),排在最后。这表明,每个人对保险公司理赔效率的看法都是最高的,对新规则的最高要求可以节省能源和时间。简化索赔程序的效果是最直接的,保险公司首先付钱给每个人一片安慰药丸。
76%的网民担心,新规定实施后,保险公司会直接或间接提高保费。
虽然汽车保险的新规定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大的便利和好处,但网民对新规定仍存有疑虑。网友认为,“羊毛是从羊身上出来的。”虽然消费者似乎从中受益,但保险公司最终会“找到齐”。76%的网民担心保险公司会直接或间接提高保费,而只有24%的网民认为这不会发生。
66.5%的互联网用户认为,消费者不会从保险公司独立设定商用车保险费率中受益。
2003年,在国家商品车保险费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出现了“”降价行为。价格战后,保险公司开始逐步提高堕胎率,并最终对堕胎进行了改革。虽然基本情况已经不像以前那样了,但许多人还是心悸。66.5%的网民认为保险公司独立设定的商用车保险费率不会给消费者带来好处,但仍有33.5%的网民希望能享受到保险公司更个性化的条款和服务。这给具有独立定价权的保险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