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企业以跨境电商模式从事进出口业务,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每100万元奖励1万元,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00万元。我省还将进一步简化通关作业流程,精简单证及证明材料;
将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将自贸区内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
鼓励企业运用跨境电商方式扩大外贸规模。对年进出口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跨境电商独立站,给予当年建设投入费用30%补贴,最高补贴50万元。对在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店铺的企业,所属市(地)政府(行署)可给予入驻平台费和宣传推广费不超过50%补贴。培育认定一批省级海外仓,给予省级海外仓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给予服务企业15家(含)以上且进出口额3亿元(含)以上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年度50万元奖励。
鼓励煤炭、铁矿砂、铜矿砂、木材、化肥等资源类产品进口落地使用加工,对年进口额1亿元(含)以上且商品落地率超50%的企业,给予企业用于开展进口业务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和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鼓励我省地产品出口,对年地产品出口额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给予企业用于开展出口业务所发生的银行手续费和融资贷款利息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支持外贸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和线上涉外展会。给予企业参加线下境外展会所产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国际间交通费、住宿费70%补贴;给予企业委托第三方参加境外展会所产生的展位费、展品运输费70%补贴;给予企业参加线上涉外展会参展费50%补贴。企业年度最高补贴30万元。
支持贸易双循环企业加强关键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解决企业在发展内外贸同线同标同质产品、拓展贸易渠道、完善供应链网络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入选国家级双循环名单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进一步优化出口信保承保和理赔条件,继续扩大对中小微外贸企业承保覆盖面和规模。对年度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投保平台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全额保费补贴。对企业自主缴费投保非平台类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给予50%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