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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无处不在 意外不可不防

2022-07-18 18:29:29

张先生今年26岁,是北京的一名外来务工人员,从事货运工作。2007年12月20日,张先生通过推销员的介绍,为一家低保费100000元的保险公司投保了人身伤害保险。

    2008年3月15日晚上,张先生和他的一位同乡在回龙观附近的铁轨上坐着聊天,恰在此时,4371次列车途经此地,司机发现前方铁轨上有两人正准备离开,司机鸣笛示警并采取紧急减速制动措施,但由于火车制动距离过长,高速行驶的火车还是将2人刮倒,火车停下后司机立即下车检查,发现张先生躺在右侧路基上,已陷入昏迷状态,而另外一人伤情不重,列车工作人员将2人抬上列车送往附近的南口铁路医院抢救,但在前往医院途中张先生就因头部伤势过重死亡。

    保险公司在接到被保险人张先生家属的报案后迅速展开了事故调查取证工作,证实了此次事故确实属于意外事故,不存在保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及时向受益人支付了意外身故保险金10万元。
 
专家意见:

    风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消费者应该学会应用风险化解的手段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幸福安定。消费者通过投保将被保险人的人身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额高、保费低的特点,最能体现保险的保障功能,是工薪阶层购买保险的首选。

    此案中的被保险人为外地来京打工人员,家中有高龄父母需其赡养,此次事故的发生使他的父母面临着丧失生活来源,无人赡养的困境。10万元的保险金拯救了这个家庭,使其父母的正常生活得到了延续。试想一下,如果张先生没有为自己投保这份意外保险,张先生的父母会陷入怎样的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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