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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新增病残津贴项目

2021-08-20 03:44:53

被保险人因生病或与工作无关的残疾而享受什么社会保险待遇?昨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事务局在回答普通民众共同关心的两个问题时表示,“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或非工作残疾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时,可以领取残疾津贴。这是一项新的治疗项目,是养老保险制度的一大进步。

为甚麽要增加伤残津贴呢?市人民和社会事务局负责人说,被保险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由于不符合接受治疗的条件,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如果残疾人士因病或非工作而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及无法工作,生活便会失去其收入来源,只能依赖其他家庭成员。如果被保险人也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整个家庭将陷入困境。参保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时,当他们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丧失生活来源时,养老保险基金应当给予帮助。

“疾病津贴”负责人向被保险人支付基本生活费用的。说明疾病伤残补助属于新的治疗项目,目前没有相应的补助标准,国家有必要制定明确的扶持政策,然后根据国家精神制定相应的配套规定,并及时向公众公布。

投保人是否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负责人说,法律规定基本养老保险死亡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工作死亡的,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具体来说,丧葬补助金是对雇员死后安葬和治疗的补贴.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的标准。根据我市现行行政政策,死亡丧葬费标准为2000元人民币。

此外,遗属养恤金对死者的家庭来说是一种经济和精神上的安慰。根据我市目前的政策,一次性养老金标准为:离婚员工,基本离职费20个月,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15个月月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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