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投保知识 >提前一个月续保 交强险怎还会脱保

提前一个月续保 交强险怎还会脱保

2022-03-25 01:19:43

保险费已在强制保险期满前一个月延长,但事故索赔人被告知,他在事故发生期间已被免职6个小时,事故发生时间不在保险范围之内。在过去,当保险公司处理更新时,保险公司按照“线规”从零开始,他的保单到期时间是前一天早上6:00。,。

2011年4月2日,江苏浩安先生在4S店买了一辆汽车,购买保险。由于他的车已经购买了下午,保单的保险期限为2011年4月2日18:00至2012年4月2日18:00。

汽车过去一年,保险即将到期,张先生将提前一个月续保。这次他选择了另一家保险公司。2012年3月2日,他向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王谋提交了有关手续,并办理续保手续。2008年4月2日晚上约07:50,张先生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许下受伤。

当他到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时,对方告诉他,他发生事故的时间是在保修期内,即当时汽车没有保险,所有费用都要由他自己承担。

"我提前一个月延长了我的保险。我为什么不保险呢?"先生充满了问题。调查后,他发现,当王帮助他延长保险时,由于他不知道去年的保险时间,他在2012年4月3日和2013年4月2日的24:00期间,按照所谓的"惯例。",将保险期限从2000年4月2日设定为24:00,该"行业实践"将杀死被保险人?在与保险公司进行了多次不成功的谈判之后,,并要求第二政策从2012年4月2日的18:00生效。

,保险公司经营者在未对保险单的具体结束时间进行检查的情况下,决定确定连接时间,未完成主动查询,认定存在法律义务的情况,存在过错。“零时零”虽然是保险公司的做法,但没有法律依据。此外,此举使张先生的汽车在路上没有很大的风险,这实质上是一种变相拖延,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危险条例”的立法精神。

最后,,有效期为2012年4月2日18:00至2013年4月2日18:00。张先生终于可以顺利地解决索赔。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