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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养老金支援东北-吉林省多方发力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2021-11-01 04:3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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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政府大厅的新闻稿中获悉,、省委、省政府为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所采取的重大措施,省工业和信息技术部、省财政厅、省人力和社会事务部、省地方税务局、。这些意见从财政支持、税收优惠、融资担保、财政支持、创业场所建设、就业等方面提出了10项政策意见。

省工业和信息技术厅副部长孙大伟说,意见明确要求省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用于中小企业,并确保支持和服务中小企业的资金总额达到引导资金总额的50%以上。同时,鼓励市、县政府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并与省级资金配合使用。进口物品自用不能在中国生产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免征关税。政府应向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风险投资指导基金支助和小额信贷支助。鼓励各级政府建立政策保障机构。大力推进合格私人资本投资,建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主要为中小企业服务。同样明显的是,政府应该增加财政资金,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在就业方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有关费用,并免除残疾人的合格就业保障,并对受雇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大学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在构建政策信息互联机制方面,提出了相应的措施,以增加政府对服务的购买。

省财政捐款2亿元,支持成立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

省工业和信息技术厅副部长孙大伟说:“近年来,为了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调动银行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积极性,我们为我省中小企业设立了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同时,为了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向我省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省级财政每年拨款1000万元,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评估和奖励。2015年,省级财政将对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支持提高到2000万元,出资2亿元支持吉林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的成立,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业务,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困难。“

力争到2016年年底实现电子商务登记的全过程

:“下一步,。,推广工商营业执照、组织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实现“一照一码”。推进工商登记电子化的全过程。力争到2016年年底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的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计、网上许可和网上宣传,进一步实现工商登记便利化的目标。继续创新工商登记方式。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企业名称登记改革试点,对个体工商户、未开户企业和无债权债务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程序,努力建立方便有序的市场退出机制。建立权责一致的后续监督体系.按照“谁批准、谁监督”的原则,与行业管理相结合,梳理各部门的监督责任清单,,探索建立部门监督、企业自治、。“

有暂时性财务困难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经审查后可续借贷款。

省银监局市商业银行监督办公室主任王红说:“为了更好地解决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银监会先后出台了多项措施,特别是去年提出了流动资金到期后的融资要求,有暂时性融资困难的中小企业在符合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续借贷款。同时,要求金融机构科学地使用循环贷款和年度审计贷款,以便利借款人的业务种类,减轻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还款压力。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业务创新,扩大信贷质押的范围,从以往的固定资产抵押到土地收益权抵押、林权抵押、应收账款抵押、仓单抵押、专利抵押等,同时有效地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

中小企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实行“三负二免”租金优惠政策。

省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副部长孙大伟说:“在创业初期,小型和微型企业(或企业家)最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是创业场所问题。鉴于这一普遍问题,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已经启动了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创业中小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厂房租金按市场价收取70%;第二,大学生和富(转)兵创业进入创业孵化基地,工厂租金在减价30%的基础上降低30%,也就是说,按市场价49%收费;当然,一些创业孵化基地也有较为优惠的政策,如:创业中小企业在前六个月(在一定范围内)不收取租金,期满后按照规定收费;或者实行“三负二”租金优惠政策,即前三年不收租金,以后两年减半。

贷款上限将提高到400万元。

省人民和社会事务部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仲飞说:“截至今年4月底,我省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5.8亿元,就业762000人。在优惠政策方面,我省在原有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各种反担保模式,如抵押、质押、第三方担保机构、保护、典当等,允许企业孵化器基地或创业园区为基地园区内的创业实体提供担保,从而进一步降低门槛。第二,贷款上限以国家政策规定的200万元为基础,我省政策进一步放宽到400万元。第三,对于满足要求的中小企业贷款,金融部门可以按一定比例贴现利率。“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减税或豁免

省地方税务局政策法规司长胡铁斋说:“为了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和创新,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一些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减免税收优惠政策,免收小型和微型企业教育费、地方教育增支、水利建设资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等相关政府资金。“

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和民营经济。

省财政厅企业部部长倪春喜说:“省级财政通过各种渠道积极筹集资金,加大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规模。同时,财政部门也积极探索创新金融基金,支持企业,更好地发挥杠杆作用,为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设立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的基金,采用循环付费管理模式.主要以参股为主,包括风险投资企业、各类股权投资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通过基金的间接支持,充分发挥金融资金的杠杆作用。“

通过以上的优惠政策,将支持我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把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作为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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