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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家提醒消费者:买汽车保险有“四忌”

2022-07-27 22: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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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机动车辆数量的逐年增加,车主的保险意识也逐渐增强。消费者购买汽车保险时,应仔细阅读汽车保险的条款和规定,避免出现以下四种情况。

一个禁忌是:保险不够。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保险不够。这样,被保险人可以节省一点保险费,但如果事故对车辆造成损害,就不能全额赔偿。

两个禁忌:过度保险。与保险不足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有些人显然拥有一辆市价低于100000元的低端汽车,但他们主张过度保险。他们并没有将保险金额设定在200000元,而是错误地认为,如果发生车祸,他们可以通过多花一些钱来“索赔”。事实上,这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在风险车辆的固定损失中,保险公司严格按照车辆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如果车辆的实际价值只有100000元,保险公司的最高赔偿金额将不超过100000元。

三忌:重复投保。我国保险法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车主多买几份保险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四个禁忌:保险范围不全面。汽车保险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和整车盗窃险三种主要风险,以及划伤险、车辆责任险、停车险、不含扣减险、无过失责任险、自燃损失险、玻璃破损险等三种主要风险,每类保险的责任范围都是不可替代的。

专家观点:当消费者购买汽车保险时,他们可以全额投保,即相当于车辆的实际价值。此外,消费者在选择汽车保险时应慎重考虑,既不为省钱少保险,也不需分析盲目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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