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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业车险费率进步改革

2022-06-25 2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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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6日,中国保监会向各财产保险公司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商用车保险费率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国保监会表示,将建立行业代位权制度和承保服务标准,,鼓励符合保险单、有实力独立定价的保险公司,并首次明确了机动车保险实际价值的计算标准,即实际价值=(保险时新车购买价格-折旧金额)×(1±0.1)×(1±0.1)。

据悉,上述征求意见草案的招标阶段已经结束,中国保监会已开始统计和论证招标结果。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人保财险人士表示,汽车保险改革预计将于第二季度开始,总体思路是,高质量客户的价格将变得越来越便宜,而一些风险更大的客户,他们的保费很可能变得越来越昂贵。

在第二夸脱中进行改革或推出

2012年3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机动车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认将实施“保险责任赔偿办法”和“保险赔偿制度”。此后,据“通知”报道,2012年3月14日,中国保险业协会发布了“中国保险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在征求意见稿中,,逐步建立市场化的收费形成机制。即以建立关联模型条款为基础,以公司独立发展条款为补充规范,多元化条款模式的个性化共存。

虽然中国保监会没有在咨询草案中公布具体的时间表,但中国保监会将汽车保险改革的进展分步进行。首先,全行业实行新的商用车保险费率,保险公司采用关联条款和行业参照净损失率制定商用车保险费率。第二,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根据协会的条件适当增加保险责任。第三,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以独立制定商用车保险条款。

一位拒绝透露姓名的人士表示,汽车保险改革预计将于5月1日实施,但也可能在第二季度的某个时候实施。

这位知情人士说,去年中国保险业协会(China Insurance Industry Association)的示范条款公布后,价格没有出来,一些公司还没有做好准备。现在保险公司已经做好了准备。这次汽车保险改革,首先建议我们采用行业标准条款,并给予一年的宽限期,保险公司可以在一年后提交新条款。他说,这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一个考虑因素,也是汽车保险改革的一个过程。

同时,草案还允许经营电子营销汽车保险的公司为电子营销渠道制定不同的附加费率,其中不包括佣金和手续费。此外,中国保监会还要求保险公司做好新规定的转换工作。

确定了“实际保险”计算的上限和下限。

针对“高保险、低赔偿”的问题,虽然去年的通知明确规定应按“实际价值”投保,但又不清楚如何计算“实际价值”。然而,在中国保监会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终于第一次明确了保险公司最关心的是如何计算车辆的实际价值,这也引起了广大车主的关注。

中国保监会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内容,要求保险公司按照通知的内容和条件约定被保险人的机动车保险金额。“自新商用车保险费率实施之日起2年内,由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的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原则上应在按保险时新车购货价格扣除折旧金额后,在价格的10%以内。”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确定的被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机动车实际价值超过这个浮动幅度的,或者是通过其他市场的公允价值协商确定的,应当按照中国保险业协会规定的评估程序进行评估。此外,保险公司还应获得投保人的书面确认。

对此,保险官员表示,此举的目的是通过控制起起落落的幅度来防止保险公司之间恶性的价格战;另一方面,也可以禁止保险公司任意减少恶性竞争的保险金额,以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一家保险公司承认,新费率与现有费率基本上没有什么不同,因为风险是确定的,但计算方法不同。今后,保险业可与维修业及相关部门合作,对车辆维修记录进行登记。汽车保险改革后,同一辆车,同一客户在不同的保险公司投保,保费应该是一样的。

早在去年,中国保监会就明确了可以独立制定汽车保险条款和未来收费的保险公司的刚性指标:经营商用车保险业务三个以上财政年度;连续两个财政年度审计综合成本率低于100%;连续两个财政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有300000多个机动车商业保险承保数据等。目前,中国有几家从事汽车保险项目的保险巨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太保保险公司等保险公司都符合中国保监会的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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