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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交强险陷入不盈不亏的死胡同

2022-04-11 01: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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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披露了强健保险的年度承保和运营状况。据统计,2010年,强险公司经营亏损72亿元,其中承保亏损97亿元,投资收益25亿元。从披露的信息来看,实力雄厚的保险企业被“彻底消灭”,没有人盈利。我们不禁要问一下,这个强大的保险业发生了什么事。

问:据中国经济网采访,该行业没有出现亏损,亏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为何强保险的损失会逐年增加?定价机制是否有问题,还是有其他原因?

朱俊生:以往的经验表明,失去强大的保险,一直伴随着公众的质疑。当年度财务报告和精算师报告发布时,关于风险的论战将再次升级。一方面,保险公司继续说经营不容易,2010年强险经营亏损72.4亿元,平均保费降低,案件平均赔款增加,保单补偿成本上升。另一方面,也有人继续质疑强保险数据的真实性、经营费用的合理性、信息披露制度和审计制度等。此外,。

但归根结底,双方的纠纷都是不合理的制度安排的受害者。一方面要贯彻“无利不亏”的原则,另一方面要把保险公司商业化。如果是商业经营,保险公司自然会获得合理的利润,但与“无利润、无损失”的原则却存在着冲突和矛盾。事实上,公众质疑风险的根源在于风险商业模式的内部冲突。

问:中国的跨国保险采用什么样的经营模式?

朱俊生:一般有两种力量保险模式。一是政府主导的商业保险公司代理经营模式,二是纯商业经营模式.然而,我国的交通保险业务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混合体。一方面要求第一种模式遵循无损益原则,第一种模式被模仿;另一方面,要求商业运作,第二种模式被模仿。这样,由强劲的保险费率决定的“不损益”的原有原则与商业公司的利润需求之间必然存在着冲突。

目前,保险费率由保险业协会组织行业的几家大公司确定,并最终由中国保监会批准颁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可能在利率的确定中扮演关键的角色。这一费率确定过程也为商业保险公司的利润需求打开了一扇窗口,但这种合理的利润需求却受到“无利不亏”原则的限制,导致保险公司面临着盈利与亏损的怀疑。如果保险公司赚钱,公众会认为它违反了“无利不亏”的原则;如果保险公司赔钱,没有人相信由于现行的定价机制不可信,人们不相信保险公司的“一口价”会使他们赔钱。这是目前中国的实力保险陷入死胡同。

问:如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利不亏”原则?

朱俊生:如果真正实现“无利不亏”的原则,就应该采用政府主导的商业保险公司代理经营模式。保险公司只收取固定的代理费,不承担经营风险。同时,政府免征强保险营业税,实现“无利无亏”。

首先,利率结构中没有利润项目。第二,净保险费是无损益的。年保费收入净额超过赔款时,差额应作为损益调节基金备存。第三,额外的成本不是盈亏。由于经营强保险的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不同,增加的成本会有所不同,但所有保险公司的总额外成本将保持不变。换言之,个人保险公司对经营业绩所收取的额外费用的损益负责,可以提高强保险公司的整体经营绩效。最后,保险资金的使用不会无损失地盈利。使用保险资金所得的收入将由保险费抵消。

实行纯商业经营模式的,保险公司必须按照市场法律独立经营,并自行承担损益。在这种运作模式下,保险公司在确定保险费时通常会考虑预定的利润率。同时,由于各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不同,各公司之间的保险费费率将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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