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简称“中保协”)和中国灾害防御协会共同主办的“2016中国风险管理峰会——地震巨灾保险”上,,对比国际发达国家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我国即将推出的产品更充分地体现了“广覆盖、保基本”的特点,且相较而言费率更低。经过多轮测算、多方研讨,质优价廉的地震巨灾保险产品拟于7月1日正式开始销售。
会议现场。赵广道/摄。
资料显示,我国是世界上大陆地震最活跃、地震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几乎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历史上都遭受过6级以上地震的袭击。
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显示,我国大陆地区全部位于地震烈度六度以上区域;58%的国土面积位于七度以上的地震高烈度区域,包括45%的县级市、62%的地级市、70%的百万以上人口的大中城市、25个省会城市。但由于我国现行的地震灾害救助主要依靠政府,巨灾过后,政府的救助更多是在提供一种社会救济,却很难用于灾区居民和企业的经济补偿或重建上,在我国经济快速增长的背景下,保险的防灾、补偿功能则更加突出。当然,保险业也一直在为此而努力。
“当前,深圳和宁波分别建立了保障范围涵盖台风、暴雨、泥石流、滑坡等十多种自然灾害的巨灾保险;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开展政策性农房地震保险试点;
四川省城乡居民住房地震保险在乐山、绵阳、宜宾和甘孜四市(州)积极开展试点。”
刘峰表示,地方巨灾保险试点积极推进,不仅较好地起到了风险“缓冲垫”和社会“稳定器”作用,还为我国巨灾保险制度的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编辑、制图/孙潇潇
封面图片/刘书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