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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常识:买保险时应明确指定受益人

2021-12-30 22:17:41

一般情况下,保险费是指保险人或受益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但是,当我们购买保险时,如果我们不小心,可能会引起我们所爱的人之间的纠纷和矛盾,甚至是由于债务关系而获得保险福利的权利。
  案例一:
  王先生的一位李姓朋友,前年找他借过5万元钱,今年5月中旬,这位朋友不幸因车祸死亡,其家人表示暂时无力归还借款。但不久前,他获悉,这位朋友生前购买过保险,保险公司将赔付李姓朋友的妻子20万元保险金。因此,他决定要求保险公司将5万元理赔金作为遗产清偿李先生欠他的债务。
  但保险公司告诉他,李先生在保险单中明确指明他的妻子为受益人,20万元保险金只能支付给他妻子,成为其妻子的财产,而非李先生的遗产,因此,王先生无权参与分配。
  案例二:
  林先生发生交通意外,经抢救无效死亡。因其生前投保了一份意外险,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给付了30万元保险金。此时,林先生的母亲和他的妻子却在如何分配这30万元保险金上出现了分歧。原来,林先生当初投保时没有填写受益人,为婆媳间的纠纷埋下祸根。
  林先生的保单是在婚前购买的,其母亲主张其为婚前财产,儿媳妇没有受益权;而林先生的妻子认为保险赔偿金应认定为遗产,她作为妻子、法定继承人,绝对有资格继承该笔遗产。
  保险公司认为30万元保险金作为林先生的遗产进行处理,由法定继承人林先生其母、其妻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继承,并应根据双方的分配协议书进行分配。
  保险法四十二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确保购买的保险让家人受益,我们特别提醒:投保时,投保人应明确指定受益人,让我们的保险金真正“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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