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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保险赔偿会根据财产性质处理

2022-02-17 19:13:02

理赔是任何一种保险中最关键的环节,家庭财产保险也不例外。许多人认为理赔是个麻烦。事实上,只要遵循某些程序步骤,理赔工作就会顺利进行。那么,家庭财产保险如何解决索赔呢?

在保险标的保险责任范围内发生损失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一般应当提供有关部门的保险单、财产损失单、发票、费用文件和证明。所有文件必须是真实、可靠和无欺诈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被保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未行使向保险人要求赔偿的权利的,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的请求权自动放弃,无效。

保险人收到该文件后,应当及时审查、核实和支付赔偿。在赔偿处理上,由于家庭财产保险中承保财产种类繁多,性质不同,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家庭财产保险的赔偿处理一般会根据财产性质采取不同的赔偿方法。

(1)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及室内装修的补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主要采用比例补偿的方法对房屋及室内配套设备、室内装修补偿处理。

(2)对室内财产的赔偿

在家庭财产保险中,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主要采用第一种风险赔偿方法进行室内财产赔偿。第一种危害补偿方法也称为第一种损失补偿方法。第一种危险赔偿方法将保险财产的价值分为两部分:一是相当于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为第一危险责任,一是突发事件称为第一损失;二是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称为第二危险责任;二是所发生的损失称为第二损失。保险人只对第一次危险责任负责,并赔偿第一次损失。也就是说,只要损失在保险金额之内,保险人就有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只取决于保险金额和损失价值,而不考虑保险金额与财产价值之间的比例关系。

(Iii)救援费用的补偿

被保险人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救助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损失标的。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的,按同一比例赔偿费用。

(4)剩余价值处理

损失后保险标的其余部分,应当折算给被保险人,并从赔偿中扣除。

(五)代位权的行使。

被保险人在责任范围内投保的,如果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应当由第三人赔偿,被保险人可以先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第三人不赔偿的,由被保险人起诉。保险人也可以根据被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提出的书面要求给予赔偿,但被保险人必须将向第三人追偿的权利转移给保险人,并协助保险人向第三人追偿。

(六)赔偿后原保单的处置。

被保险人在保险年度遭受部分损失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有效保险金额为原分项保险金额减去分项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额的余额。被保险人需要恢复保险金额的,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并由保险人出具背书。保险期限为3年,5年,下一个保险年度,自动恢复原保险金额。

(7)重复保险的分配

家庭财产保险标的有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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