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FN-清除”
从今天开始,司机有九种交通违规行为,情节轻微,不影响道路安全通行。当值交警指点后,及时纠正的,可以不罚、不分,对司机进行警告和教育。这是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实行的新措施。
这九种行为类型包括:
(一)在本市境外驾驶外国机动车,因不熟悉道路,违反禁止交通标志和临时停车规定,在警告后立即离开的;
2.机动车进出交叉口时,单侧轮胎按下交通标志,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的通行;
(三)机动车违反非主干道停车规定,不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的,驾驶员在现场接受教育后立即离开的;
(四)机动车驾驶员不持有驾驶执照,但可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并核实其真实性;
(五)实习期间未按照规定粘贴实习标志的;
(六)在机动车驾驶室前窗和后窗内悬挂、放置物品,对行车安全无严重影响的;
(七)驾驶车辆时拨打或者接听手持电话,警告后立即改正;
(八)一般交通违规,不危害交通安全的,携带急救病人到医院的车辆;
9.紧急救援、紧急救援或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一般违反交通规则,不危及交通安全。
对上述九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将告知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进行口头警告教育,当场填写和发布简易程序处罚决定,在罚款字段填写“警告”字样。
据了解,自上月以来,交警解放北队率先在解放平板电脑商圈开展了关于轻微违规行为的口头教育,受到了司机的欢迎。
来源:重庆早报作者:李兰